内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5-09 04:25:25来源:火狐体育优惠 作者:火狐体育注册入口 火狐体育注册入口

  内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完整就业援助制度,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教育培训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负责全县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工作,贯彻实施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工作,会同财政部门上报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及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贯彻实施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政策,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落实职工上班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实施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方面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吸引留学人员来内黄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教育培训、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县委县政府有关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和县政府开展的有关表彰奖励活动。

  (十)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县企业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实施企业和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贯彻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有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指导全县农民工就业创业和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

  1.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进人问题的职责分工。内黄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企业编制余缺和编制结构情况做编制审核,核发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并在企业办理入减编手续后出具入减编通知单。有关部门凭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和入减编通知单等办理人员录用、聘用(任)、调配、工资核定、社会保障等手续。

  2.与内黄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内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黄县医疗保障局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社会保险服务平台建设,社会保障卡制发、管理、应用和服务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提高经办服务效率。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党务、机要、信息、档案、保密、工青妇、安全生产、消防、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督查督办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外事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和奖励的人选;依规定承担县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有关工作;负责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规划财务股。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统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机关预决算、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有关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公用设施规划、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公共财产的购置、管理等工作,做好局机关固定资产入账工作。

  (三)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并贯彻落实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青年见习制度并监督实施;统筹指导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拟订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体系和全民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并监督实施;落实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内就业管理政策;承担县就业和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农民工和职业能力建设办公室。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负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和指导;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有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组织拟订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有关政策,统筹指导全县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和相关信息工作;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教育培训和激励政策;拟订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负责对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和指导,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建议;负责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和监督工作;负责国家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管理;承担县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社会保险股。贯彻执行养老和失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负责办理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退休审批工作,组织实施企业年金的审核备案工作,组织实施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参加城镇和乡村居民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贯彻执行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及给付标准;贯彻执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政策;组织实施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政策;指导养老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

  (六)基金监督股(纪检监察室)。负责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统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协助党组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协助党组整顿党风,检查党的群众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受理党组织、党员和群众对监察范围内党员违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按规定权限决定或取消对党员的处分;协助上级纪委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组织并且开展端正党风、反腐倡廉的教育活动;办理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局党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七)法制监察股。统筹推进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重要课题调研、新闻宣传和新闻发布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执法责任制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工作;贯彻实施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最低工资标准;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相关企业政策性安置人员的政策;贯彻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监察工作。

  (八)仲裁信访股。负责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专兼职仲裁员和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指导系统信访工作,负责件预警稳控及应急处理,负责局机关来信、来访、网上信访等接待及处理工作。

  (九)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管理股。综合管理职称工作;贯彻落实深化职称改革政策;监督管理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方面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负责审核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方面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负责初级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和中、高级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检查申报;贯彻执行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高层次专业方面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和引进工作;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优秀人才的选拔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吸引留学人员来内黄工作或定居政策;承担有关方面的人才工作。

  (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拟订并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考核奖惩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按规定承办全县和中央、省、市驻内单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除外)人员调配、录(聘)用事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相关人事管理备案事宜。

  (十一)工资福利股。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离退休政策,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统发的标准核定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动态调整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十二)审批服务股(信息数据服务股)。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负责组织行政许可行政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统筹负责全局“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深化审批服务便民化;牵头做好“河南省政务服务网”涉及我局审批服务事项日常维护、资料上传、信息更改工作;组织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统一应用软件的开发和推广;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中心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广域网的建设和维护;开展信息调查和分析预测,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和决策支持;负责社保卡发放、推广、应用工作;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政策和标准,负责全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工作,落实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及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协调处理涉及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重大事项和疑难问题,指导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工作。